9月1日起非居民天然氣用氣價格將調整 居民用氣價格不作調整
近日,國家發(fā)改委宣布, 根據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總體要求,為逐步理順天然氣價格,保障天然氣市場供應、促進節(jié)能減排,提高資源利用效率,自9月1日起,調整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,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將不作調整。
近年來國家加快了天然氣價格改革的步伐。為理順天然氣價格,2013年6月,出臺了天然氣價格調整方案,存量氣價格調整分3年實施,最終計劃到2015年我國天然氣實現(xiàn)存量和增量氣價格“雙軌合一”。
據了解,門站價格為國產陸上或進口管道天然氣的供應商與下游購買方(包括省內天然氣管道經營企業(yè)、城鎮(zhèn)管道天然氣經營企業(yè)、直供用戶等)在天然氣所有權交
接點的價格。存量氣是指2012年實際使用上游管道輸送的氣量,經省物價部門核定綜合門站價格與上游結算。增量氣為核定的存量氣超出部分單獨計算價格。此
次各省、市綜合門站價格由國家發(fā)改委及省物價部門核定。
此次,我省非居民用存量氣門站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.4元?;幢钡貐^(qū)的非居民用戶用氣價格將在此次價格調整之列。車用天然氣按省物價部門核定統(tǒng)一由每立方米3.98元調整為每立方米4.38元;工商業(yè)用氣按順價機制原則,由當地物價部門核定后,統(tǒng)一從今年9月1日零時執(zhí)行。
值得一提的是,此次天然氣價格調整沒有涉及居民用氣價格,因此不會對居民生活產生影響。